消防設施工程資質辦理流程、受理單位:
1、施工總承包企業法人向企業所在地的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窗口提交資質申請材料。
2、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按照相關要求,對材料舉行審查并出具初步審查意見,并在企業法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上加蓋印章;申請人可于工作日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材料初步審查意見》與申請材料一并報送省公安廳消防局。
3、省公安廳消防局接到申請材料后,依法進行受理,出具受理憑證,并自受理申請舉行專家評審。
4、省公安廳消防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做進行公示十日,公示時間不計入審批期限。公示期滿且不存在問題的,在公示期滿后的*個工作日予以發放資質許可證書。
辦理所需材料
二級消防工程施工資質要求企業辦理所需材料,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裝訂相應附件資料:
1、綜合資料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章程;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簡歷、身份證明、職稱證明、任職文件復印件;企業項目經理的身份證明、資格證書復印件;提供設備購置發票及計量檢定證書,廠房(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2、人員資料
二級消防工程施工資質中所需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職稱證明復印件;如: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企業自有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清單;
4、工程業績資料
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核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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