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的發展需要,會用減資的方法來調整公司的現有狀況,但是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減資,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才可以,并且需要登報發布減資公告,那么,公司減資公告有登報次數要求嗎?下面請看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減資公告的登報次數要求
公司減資需要按規定進行登報公告,要求登報公告的時間為三十日,但是對登報次數并未作相關詳細的規定。
二、減資公司應符合的條件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不利于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三、公司減資公告需要包含的內容
1、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四、公司減資公告的格式范本
××公司減資公告
經本公司股東會(出資人)決定:本公司注冊資本從萬元減至萬元。請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書面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逾期不提出的視其為沒有提出要求。
五、關于公司減資公告的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省市報紙上刊登減資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
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公司減資公告有登報次數要求嗎的相關法律內容,通過上述文章的介紹,相信您對公司減資公告的相關規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對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請上找大狀官網咨詢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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