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式綠地具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下沉式綠地指低于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在200 mm 以內的綠地;廣義的下沉式綠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調蓄容積(在以徑流總量控制為目標進行目標分解或設計計算時,不包括調節容積),且可用于調蓄和凈化徑流雨水的綠地,包括生物滯留設施、滲透塘、濕塘、雨水濕地、調節塘等。
狹義的下沉式綠地應滿足以下要求:
(1)下沉式綠地的下凹深度應根據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滲透性能確定,一般為100-200 mm。
(2)下沉式綠地內一般應設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證暴雨時徑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頂部標高一般應高于綠地50-1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