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定位與設置所有交通標志部應按圖紙的要求定位和設置,安裝的標志應與交通流方向幾乎成直角,在曲線路段,標志的設置角度應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來確定。為了消除路側標志表面產生眩光,標志應向后旋轉約15°,以#避開車前燈光束的直射;門架標志的垂直軸應向后傾成一角度;對于路側標志,標志板內緣距土路肩邊緣不得小于250mm,或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確定。(B).基礎標志基礎可根據本規范就地澆筑或預制后再埋置。基礎位置的確定、開挖以及澆筑混凝土立模和錨固螺栓的設備等,都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C).標志支承結構(1)路側式標志的裝設,應按第13.6條進行。(2)鋼支承結構應根據本規范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規定制作和安裝。(3)管狀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結構,應設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防雨帽。(4)鉆孔、沖孔和車間焊接,應在鋼材電鍍之前完成。提供的連接件和附件應適合標志安裝系統并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附錄E的要求。(5)承包人應把其推薦的安裝系統,包括多標志組合裝置的詳情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安裝期間,標志板應適當支撐和加固,其表面應采取防止損壞的保護措施。(6)標志支撐結構的架設應在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并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后才能進行。門架標志結構整個安裝過程應以高空吊車為工具,不允許施工人員在門架的橫梁上作業。在橫梁安裝之前,應先預拱,橫梁中間處的預拱度一般為50mm。懸臂標志的預拱度為40mm。門架和懸臂式標志支撐結構完畢后,應按圖紙要求,用高強級反光膜貼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做為立面標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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