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燈歷史悠久,它的特色在于在現代科學技術的基礎上不流失傳統性和民族性。縱觀歷史,賞燈習俗始于漢,盛于唐,其中到宋代已風靡于民間。元宵節放燈時間,漢朝僅張燈一個晚上,到了明朝朱元璋時,規定正月初八晚開始張燈,延至十七晚落燈。長達兩千年之久的元宵觀燈習俗,隨著時代前進而發展。這說明花燈審美是華夏群眾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華民族有著豐富而悠久的花燈審美傳統。在開封,無論是花燈燈會,還是花燈的題材內容表現形式,無不具有傳統、民族特色。佳音2016年的燈會所展現的彩燈就特別具有民族特色,全國各地的花燈既具有現代化,又體現傳統與民族,互相照應。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類開始用動植物和礦物的油蠟來作采光的燈。《周禮、司恒氏》載“凡邦之大事,供燭庭燎、燭麻燭也”,可見,周朝就有了燭燈。到了戰國,燈的制造工藝蓬勃發展,這在 屈原《楚辭》中就有所表述:“蘭膏明燭華銅錯”。漢代是銅燈制作的鼎盛時期。《 西京雜記》載:“漢高祖入 咸陽宮,秦有青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下作蟠螭,口銜燈,燃則鱗甲皆動,煥炳若列星盈盈。””到了唐朝,元宵放燈發展成盛況空前的燈市,京城“作燈輪高二十丈,衣以錦綺,飾以金銀,燃五萬盞燈,簇之如花樹”。這之后,各地花燈活動尤為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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