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指令- RCD是Recreational Craft Directive的縮寫。2016年1月17日,歐盟新游艇(Recreational craft)指令2013/53/EU開始執行,將取代舊指令94/25/EC。新舊指令過渡期為一年,即2017年1月17日之后,新指令強制實施,舊指令正式廢除。
游艇指令是為了滿足游樂船能夠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而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與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制定出來的法規。游樂船指令下細化了許多協調標準,每個協調標準對應一類產品。
娛樂游艇必須由歐盟委員會授權的認證機構(Notified Body)進行認證,如果達到指令與標準的要求,就可以獲得CE證書。在產品上加貼CE標志后,即可在歐盟市場內自由流通。
游艇設計類別:
類別A: 船舶為長期性的海上航行而設計,能夠抵御風力8級以上,浪高4米及以上的情況,并且船舶用品大部分自給自足。
類別B: 船舶為海上航行而設計,能夠抵御風力8級(含8級)以內,浪高4米(含4米)以內的海上情況。
類別C: 船舶為近海水域,大型海灣,海灣口,湖泊,河流流域而設計。能夠抵御風力6級(含6級)以內,浪高2米(含2米)以內的情況。
類別D: 船舶為小型湖泊,河流,運河而設計,能夠抵御風力4級(含4級)以內,浪高0.5米(含0.5米)以內水面情況。
游艇CE認證模式:
- 工廠內部生產控制 (A模式)
- 工廠內部生產控制加測試 ( A1模式)
- EU型式檢驗 (B模式)
- 型式符合 (C模式)
- 產品質量保證 (D模式)
- 產品檢驗 (F模式)
- 單個產品檢驗 (G模式)
- 全面質量控制 (H模式)
認證模式的選擇:
設計A類、B類
1. 船體長2.5m至12m: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2. 船體長12m至24m: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設計C類
1. 船體長2.5m至12m:A,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2. 船體長12m至24m: 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設計D類
船體長2.5m至24m:A,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游艇CE認證流程:
1、提交以下相關技術文件(若適用)
總布置圖、甲板布置圖、艙內布置圖、船體結構圖、燃油系統圖、舵系結構圖、交直流電路系統圖、灰黑水管路圖、浮性材料的規格、艙底泵規格、燃油箱規格等
燃油箱壓力試驗報告(提供CE證書的除外)
燃油管路系統壓力試驗報告
LPG系統壓力試驗報告
穩定性計算書/偏移載荷檢驗報告
2、現場檢驗
依據游艇指令下的適用標準對產品進行檢驗,如
ISO 6185對充氣艇的歐盟CE認證要求
ISO 12217-2對帆艇的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