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流程適用《商標法》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規定。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商標轉讓的程序和時間
對于商標我們在申請的時候是需要一定的材料的,并且還會經過一定的程序,那么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商標權人其實還是可以將商標進行轉讓的,這個是商標權人的一種自由,那么在商標轉讓的時候需要經過什么樣的程序,有需要多久呢?
一、商標轉讓的程序
商標轉讓流程是進行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受理-商標局審理-下發公告-合法轉讓證明。
一般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需要準備的資料: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
5、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
這是直接通過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辦理的過程,如果是通過商標代理公司進行辦理,那么商標受讓人就可以直接提交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復印件給商標代理公司辦理即可。
1、受讓人需要先在商標轉讓平臺選中相關商標,并且與商標司令顧問進行溝通。
2、受讓人確定后交定金,提交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復印件給到八戒知識產權。
3、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以及簽訂所需文件公證手續。
4、商標司令顧問將相關資料(公證書原件、轉讓申請書、代理委托書、和商標使用授權書)交與受讓人
5、商標申請書提交至商標局,等待下發商標轉讓合同,一般是6-10個月左右。
二、商標轉讓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三、商標轉讓的形式
對于注冊商標的轉讓主要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標的轉讓需要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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