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能夠吸引投資者注冊香港公司的特點包括:擁有世界上*自由的貿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給企業家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營商環境,以及相對較少的官僚主義和成熟的國際貿易網絡。這些特點也讓香港成為全球企業*受歡迎和蓬勃發展。調查發現,香港是首次公開募股(IPOs) 、國際貿易和建立投資控股公司*熱門的目的地,受訪者中,有45%的受訪者把拓展市場和財務管理作為*選目的,25%受訪者是為了特殊目的,11%受訪者是為了移民前資金調動做準備。
如果想減輕稅務負坦或避稅,資金又可以自由調動,不受外匯管制,那注冊香港公司將會是*好的選擇。香港設有免雙重征稅協定和稅收信息交換協意,正在成為中國投資者對內對外決策的首迭重要因素和地位。
盡管如此,與香港的貿易伙伴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議有其可取之處。雙重征稅協議明確劃分協議雙方的征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準確地評估其經濟活動的稅務負擔;并為海外投資者在香港投資提供額外的吸引,同樣地,亦會提高本港公司到海外投資的興趣。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政策是建立雙重征稅協議網絡,以降低香港居民及協定另一方居民被雙重征稅的機會。
香港的雙重征稅協定是指當兩個或以上的地區對某一納稅人同一項收入或利潤同時擁有稅收司法權而向其征稅時,便會產生雙重課稅的情況。例如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經商活動時產生的稅收,便可以用免雙重征稅協定來解決。
從基本上來看,香港與國內之間的免雙重征稅協定所帶來的優勢,以及稅收信息交換協意,使得很多企業和中國投資者在香港和中國大陸之間省掉了很多稅款,在這種情況下,香港有望成為全球中國企業家*受歡迎注冊公司地區。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征稅原則,香港居民只須就源自香港的收入或利潤繳稅,而收入或利潤源自香港以外的,都無須在香港征稅。正因如此,很多人注冊香港公司后,只要收入不在香港產生,便可以申請海外離岸免稅,大大減輕稅務負坦。一般而言,香港居民并無雙重征稅的問題。許多對其居民作全球征稅的國家,亦有為他們在香港經營的業務,就其按從香港所賺取的收入而已在香港繳納的稅款,提供單方面的稅收抵免。在香港方面,若某項收入除須在香港課稅以外,并同時須在香港以外繳交按營業額計算的稅款,我們在計算該收入的應繳稅款時,會容許該等已繳交的外地稅款作為開支扣除。因此,在香港經營業務,所得收入一般而言不會有雙重征稅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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