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投資應在項目進展到哪一步的時候履行核準或備案手續?
答: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實施前取得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項目實施前是指投資主體或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投入資產、權益(已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辦理核準、備案的項目前期費用除外)或提供融資、擔保之前。
2、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是否存在有效期?
答:有。核準文件和備案通知書有效期2年。如確需延長有效期的,投資主體應當在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出具該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機關提出延長有效期的申請。
3、在境外投資新設企業,是否需要到發展改革部門進行核準/備案?
答:需要。在境外投資新設企業,屬于《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第二條第(六)款所述范圍,應該在發展改革部門核準/備案。
4、《境外投資敏感行業目錄(2018年版)》所稱“房地產”具體指哪些境外投資活動?
答:《目錄》所稱“房地產”,主要是指以下兩類境外投資活動:(1)從境內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在境外新建或并購住宅、商業地產項目以及并購用于建設住宅或商業地產的土地;(2)從境內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在境外新建或并購房地產企業、向境外既有房地產企業增加投資、投資境外房地產信托基金等。
《目錄》所稱“房地產”,不包括以下六類境外投資活動:(1)投資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2)新建或并購企業自用的辦公場所、員工宿舍等;(3)投資用于實體產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建筑開發,例如產業園、科技園、倉儲物流園等;(4)建筑企業以獲取工程承包合同為目的,對擬承建的項目進行小比例投資;(5)已依法合規取得發展改革部門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但尚未完成的項目;(6)既不涉及境內投入資產、權益,也不涉及境內提供融資、擔保等,全部從境外募集資金的項目。
我司已為上百家來自全國各地區成功辦理了境外投資備案證書,有專業的撰寫團隊,撰寫專員對境外投資備案的撰寫十分有經驗,精準把握政府部門的審核重點。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和律師事務所(并購盡職調查)保持密切合作,在價格和時間上優于同行,為你節省成本和時間。而且萬一如因我司原因導致辦理不成功,將全額退款。
詳情歡迎咨詢巫經理,咨詢熱線:13560799960(微信同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