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信沈工 18-23-9-44-5-O-O-8 固體廢物處理是通過物理的手段(如粉碎、壓縮、干燥、蒸發、焚燒等)或生物化學作用(如氧化、消化分解、吸收等)和熱解氣化等化學作用以縮小其體積、加速其自然凈化的過程。通常也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丟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包括從廢水、廢氣中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但是不管采用何種處理方法,最終仍有一定量的固體廢物殘存,對這部分廢物需要妥善地加以處置。特別在處理廢物時,應避免產生二次污染,對有毒有害廢物應確保不致對人類產生危害。
一、企業業績
1、企業應當至少設計過1項大型或3項中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項目,且由企業獨立完成;
2、所設計的項目需要通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才有效。
二、技術負責人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所對應的技術負責人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5年環境工程設計經歷;
2、大學本科以上;
3、具備一級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4、主持過2項大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
三、專業技術人員
1、注冊環保工程師6名,非注冊環境專業人員3名;
2、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2名;
3、注冊電氣(供配電)工程師3名;
4、注冊公用設備(動力)工程師3名;
5、注冊機械工程師2名;
6、概預算專業人員2名;
7、自動控制專業人員2名。
應當注意:非注冊人員應當滿足一定業績,并且還要具有中級職稱。具體業績標準在此不做累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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