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規定內容解讀-寧波卓博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與數以千萬計勞務派遣工息息相關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已獲通過,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今天從全國總工會獲悉,《暫行規定》回應了長期廣受關注的勞務派遣用工崗位界定、勞務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虛假外包”違法派遣等問題,特別是劃定了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比例的“紅線”——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將有效遏制濫用勞務派遣制度的行為。
一段時期以來,勞務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崗不同權,社保福利待遇低,沒有職業培訓,職業發展受限等問題廣受詬病,違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規定,濫用派遣制度等違法行為更成為核心問題。
為此,作為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的一項重要舉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起草了《暫行規定》(原名為《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共7章、29條內容,主要就明確勞務派遣用工比例、輔助性崗位的確定程序、跨地區勞務派遣的社會保險、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內容作出規定。同時,《暫行規定》也對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除和終止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等加以明確。 [3]
《暫行規定》尤為值得關注的一大亮點,就是限定了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比例——“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并明確“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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