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港企創新創業發展補貼
根據相關規定,前海管理局專門為港企設立了專項扶持資金,扶持金額*多為200萬元,專項資金的扶持對象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形式在前海深港合作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
所需資料:
1.項目承諾書;
2.香港控股股東的注冊登記證書;
3.主要發起股東是在香港依法注冊的法人機構的,提交由香港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主要發起股東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及納稅或免稅證明。涉及兩個以上股東的,提交控股股東的上述證明材料;
4.主要發起股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的,提交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前海公司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證書(營業執照);
6.前海公司驗資報告與財務報表;
7. 前海公司商業計劃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簡介、背景說明、產品與服務、行業與市場分析、市場份額與競爭優勢、管理團隊、發展目標)
8.其他資料……
二、前海租金補貼
日前,前海管理局出臺了《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企業回歸辦公用房租金補貼辦法》(簡稱《補貼辦法》),俗稱歸巢計劃。
《補貼辦法》稱,為鼓勵企業盡早回歸經營,其對2019年、2020年回歸的企業設定了梯度遞減的補貼標準,2019年底前回歸企業補貼標準高于2020年回歸企業10個百分點。2019年底前入駐前海的,重點補貼對象每年按實際租金補貼比例為50%,*高上限金額為500萬,2020年入駐補貼比例為40%,*高上限金額為400萬。一般補貼對象2019年底前入駐前海每年按實際租金30%補貼,*高上限為300萬,2020年補貼比例降至20%,*高上限為200萬。《補貼辦法》無疑將吸引大量注冊前海的企業積極進駐,以獲得更多的補貼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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