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或注銷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照實際經營期享受還是按季享受優惠?
答:從有利于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出發,對于選擇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是季度中間成立還是季度中間注銷的,均按30萬元判斷是否享受優惠。
10. 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小規模納稅人能否自己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
答: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為確保年度內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相對穩定,納稅人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能變更。這里的一個會計年度,是指會計上所說的1至12月,而不是自選擇之日起順延一年的意思。納稅人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的任意時間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選擇變更其納稅期限,但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后,當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變更。
11. 納稅人季度中變更納稅期限,對享受增值稅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有什么影響?
答: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包括按月變更為按季或按季變更為按月)的實際申請時間不同,其變更后納稅期限的生效時間不同:如在季度*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的,可自申請變更的當季起按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在季度第二、三個月內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的,申請變更的當季內仍按變更前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可自下季度起按變更后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
如按月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按季申報納稅,可自申請變更的當季起按季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如在季度第二、三個月內申請變更為按季申報納稅的,在申請變更的當季仍按月申報納稅,適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免稅標準,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報納稅,適用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稅標準。
12. 納稅期限變更需要提供什么資料?辦理程序是納稅人自行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變更,還是在申報表中選擇變更?
答: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無需提供資料。
13. 境外單位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
答:按照現行政策,境外企業不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我國境內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均由扣繳義務人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不適用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14. 按季申報小規模納稅人一月份有銷售,二月三月辦理停業登記,能否享受按季30萬元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按照政策規定,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所以,如果一季度銷售額合計未超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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