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經濟持續低速運行,各國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的安全和環保等特性建立的法律法規及對應執法卻日趨嚴格,同時一些新興市場也在相應立法上向歐美等市場靠攏。如何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將挑戰變為機遇,是當下許多和電子電氣相關的企業共同面臨的一個課題。
2015年6月4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EU)2015/863對RoHS2.0附錄II進行修訂,將四項鄰苯二甲酸酯列入RoHS2.0中。至此,RoHS2.0附錄II中的限制物質增加至十項。自2019年7月22日起,除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以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都需要滿足新的要求;自2021年7月22日起,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需滿足新要求。除歐盟外,全球其他國家及地區如中國、美國加州、新加坡、印度、阿聯酋、土耳其等也相繼出臺RoHS管控要求,使得RoHS成為電子電氣產品進入全球市場最基本的準入門檻。CTC作為國內外公認的檢驗、鑒定、測試和認證機構,我們會基于產品測試與技術文件進行評審,出具產品RoHS符合性的第三方聲明,確保您滿足新RoHS指令中的CE標志要求,提升買家對您的產品在新RoHS指令下的信心。
如果您的產品想要或即將要出口到歐盟,滿足歐盟RoHS2.0要求是一個應有之義。如果您尚未了解歐盟RoHS的測試要求,或想要了解歐盟RoHS測試,又或者尚未取得檢測報告,請隨時咨詢我們,CTC將全力協助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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