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保護的軟件
1、著作權保護的軟件包括兩部分,即計算機程序和文檔。
2、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程序包括使用程序語言編寫的源程序和使用機器語言編寫的目標程序。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3、軟件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
4、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并且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
5、軟件著作權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
著作權侵權訴前權利保全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
(一)必須是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二)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三)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駁回申請。
【申請停止侵權或證據保全】
申請責令停止侵權,申請責令停止侵權是權利人的訴前法律行為。即,權利人在提起訴訟前先提出申請,申請人民法院責令行為人停止侵權,以及時保護、制止、減少其損失。
權利人申請證據保全,是權利人認為證據有可能滅失或者證據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為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與案件事實有關的證據的法律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