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所需材料
1、按照要求填寫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復印件每件一份。
3、源程序(使用計算機語言編寫的指令或者語句序列)按前、后各連續30頁, 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結束頁除外), 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4、文檔(如:用戶手冊、設計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等任選一種)按前、后各連續30頁, 共60頁(不足60頁全部提交)。每頁不少于30行(結束頁除外), 右上角標注頁號1-60。
我單位提供軟件著作權代理登記、加急登記等全程服務。后期為企業提供軟件產品登記(享受增值稅按3%征收)、軟件企業認定(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服務。
其他版權(著作權)登記
版權登記涉及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影視作品、錄像作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版權登記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版權登記的意義
1. 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 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 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
4. 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版權登記流程
版權登記說明:
作品登記不是著作權取得的必要手續。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但版權登記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能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作品登記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
作者的必備條件
必須具有創作能力;須實際進行了創作活動,并創作出了作品。
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 :
1. 文字作品:小說、散文、雜文、詩歌、劇本、學術論文、著作、期刊、教材、書信。日記、報紙、廣告詞。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現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書法作品,它是美術作品的一種。
2. 口述作品: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 音樂作品: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不帶詞的作品。
4. 戲劇作品:話劇、歌劇、地方戲等為舞臺演出而創作的作品,如劇本。(戲曲劇本、話劇劇本、歌劇劇本、舞劇劇本)
5. 曲藝作品:相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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