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6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家高企工作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三、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二)網上注冊申報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選擇合肥市科技局作為注冊信息管理機構,并提交注冊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稅務審核。稅務機關就高企申報資料與企業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審核。
(四)地方推薦
四、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以上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條件及詳細材料內容,宿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咨詢:來電咨詢盧甜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