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證券發布拉卡拉的研報指出,第三方支付行業巨頭領銜,潛力可期。自2011年5月央行簽發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起,行業陸續完善手續費定價機制、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普惠金融發展等政策。第三方支付公司依附中小商戶數量的快速增長和網絡支付的迅速普及,逐漸成長為具有成熟科技的支付機構,并向綜合金融服務商靠攏。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C端的支付服務、綜合金融服務已被支付寶和微信兩大巨頭瓜分,拉卡拉多年深耕線下B端收單市場,目前具有相對領先優勢。在眾多金融牌照當中,對于在深圳申辦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什么樣的申請條件?具體是由誰來進行審批?騰博小編為大家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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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審批機關
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請的法律依據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請條件
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3.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4.*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5.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注冊資本*低1個億,實繳;深圳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注冊資本*低3000萬,貨幣實收。
6.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經濟、金融、計算機、 電子通信、信息安全等專業的中級技術職稱。
(2)、從事支付結算業務或金融信息處理業務2年以上或從事會計、經濟、金融、計算機、電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請對注冊資本要求
央行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支付服務的企業,注冊資本*低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級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注冊資本*低要30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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