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進口報關生產國的供貨商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生產國灌裝日期證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 需要正本
2.生產商產品檢驗合格證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需要正本
3.生產國產品成份證明(CERTIFICATE OF ANALYSIS)-- 需要正本,廠商出中英文對照
4.生產國原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銷售證明正本
5.裝箱單及(PACKING LIST & COMMERCIAL INVOICE )—需要原廠正本原件,且有發貨方的蓋章及簽名.
6.生產國衛生部證明(CERTIFICATE OF HYGIENE)--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或生產國產品檢驗檢疫證明(LETTER OF QUALITY ANDQUANTITY)-- 需要正本(官方出的)
7.生產國薰蒸證明書(ORIGINAL FUMIGATION CERTIFICATE)—如果包裝產品的托盤上有標注”IPPC”標識,則不需提供,如果沒有標注,則需要提供原件”薰蒸證書”
如果同一批貨跟不同的供應商買的,需要不同供應商提供以上資料
二、紅酒進口收貨方即貴司提供以下備案資料:
1.食品流通許可證(副本);
2.企業商檢備案號(報檢用)一般是15位數的,47開頭的;
3.三合一標簽——樣本請參考附件(每個型號都需要提供1式3份);
4.中文標簽—樣本請看參考附件, (每個型號都需要提供1式3份);
5.中英文對照-——樣本請看參考附件(每個型號都需要提供1式3份);
6.收貨單位(即貴司)營業執照—復本(經營范圍需有注明:酒類經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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