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離岸商務是一家專為國內中小企業提供境外服務的專業機構
主要服務范圍:四川、重慶、云南、貴州、新疆、西藏等西部中小企業。
公司注冊:香港公司注冊、英國公司、美國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公司、薩摩亞(SAMOA)公司、塞舌爾(SEYCHELLES)公司、安圭拉(Anguilla)公司、成都內資公司、外資公司、外商代表處、開曼群島公司、百慕大公司、新加坡(SINGAPORE)公司注冊代理等;
企業管理:年審年報、改股、增資、律師公證、做帳報稅、商務秘書、銀行開戶、國際貿易咨詢等;
其它業務:國際標準刊號ISSN、國際標準書號ISBN、專利申請、香港及國內條碼申請、移民留學咨詢等
代表處設立機構資料如下:
1、《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申請書》2份
2、外國(地區)企業住所證明和存續2年以上的合法營業證明(注冊證書或存續文件中有地址無所再單獨提供地址證明)。
3、外國(地區)企業的章程或者組織協議
4、外國(地區)企業出具的對有權簽字人的授權或證明文件(如公司文件中有顯示公司董事股東可直接公證認證公司文件)
5、外國(地區)企業對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
6、同外國(地區)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
7、首席代表的簡歷、首席代表1寸照片3張
8、代表機構駐在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產權證復印件1份)
9、首席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2份
其中2-6項臺港澳企業僅需公證原件1份,其他國家地區需要公證認證文件,涉及英文文件則需要同時提供翻譯件及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加蓋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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