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是人力資源服務(人才中介)機構設立的必要前提條件。也是規范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提高人力資源服務行業門檻的有力保障。
定義: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由省級機關受理,是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實批準頒發的許可證之一。主要用于規范人力資源服務和人力資源職介行業。
申請材料:
1、 填寫信息表(見附件)無需掃描,只要word電子版。
2、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要求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必須有“人力資源服務”);(遞交材料時需要提供原件)
3、 公司章程掃描件(遞交材料時需要提供原件);
4、 5名專職人員身份證、學歷證、相應職業資質、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掃描件(許可范圍包含現場招聘會,需要10名專業人員)
5、 公司注冊地房不少于一年的屋租賃協議掃描件及房屋產權證明掃描件(使用面積不少于50平米)(1.無償使用辦公場所的,提交無償使用說明和房屋產權材料。2.如辦公場所提供方與房屋產權人不一致,還需提交有關說明材料。)
6、 公司法人身份證掃描件(遞交材料時需要提供原件)
7、 ICP證書掃描件(許可范圍包括開展網絡招聘、互聯網人力資源信息服務時需要提供)申請通過后,由省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批準后,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企業憑《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相關文件,可以申請人力資源服務營業。
適用范圍
人才中介(獵頭):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咨詢服務
人才信息網絡服務
人才推薦
人才招聘
人才培訓
人才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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