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國家認監委與軍委聯合參謀部共同推進北斗檢測認證體系建設,并在2017年共同發布《北斗檢測認證2020行動計劃》,成立北斗檢測認證聯盟。
2018年啟動認證體系建設,布局建設兩家北斗衛星導航產品認證單位,布局建設北斗產品質量檢測中心11家。
2019年4月,國家認監委印發了《2019年認證認可檢測檢測工作要點》,在擴大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成效中指出:要積極推進北斗衛星導航導航檢測認證體系建設,助推北斗導航產品進入“一帶一路”沿線市場。
認可模式:
采取授權管理模式,認證機構應經北斗衛星導航產品檢測認證聯盟批準,并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和相關的從業經歷。
認證人員應由聯盟統一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和備案, 保證審查人員穩定性和技術能力,減少人員流動和流失。
認證模式:1產品形式試驗+工廠審查+證后監督(適用于各類產品)
2能力基線確認+工廠審查+證后監督(適用于除終端意外的產品)
認證流程:企業申請—形式試驗/基線確認—工廠檢查—認證發布—現場監督復查
企業申請資料準備:
由申請單位提交《北斗衛星導航產品認證申請書》至認證機構,并提供相關資料:
北斗衛星導航產品產品認證申請書
產品一致性申明
生產流程圖
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產品詳細規范
內審報告
認證機構對企業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評審,確認是否滿足文件審查等相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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