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波爾多紅酒進口手續,葡萄酒進口報關。
進口食品:紅酒、葡萄酒
紅酒產地:法國波爾多
可否進口:允許進口
責任清關:環航食品報關
清關顧問:萬子南
葡萄酒進口編碼:
商品編碼:2204100000
商品名稱:葡萄酒進口編碼、葡萄汽酒
編碼狀態:正常
進口關稅:13%
增值稅率:14%
消費稅率:10%
波爾多紅酒:
波爾多(Bordeaux),法國西南部城市,新阿基坦大區(Région Nouvelle Aquitaine)的首府,同時也是吉倫特省(Gironde,33省)的省會,波爾多地區旅游資源豐富,有許多風景優美保存完好的中世紀城堡。波爾多因此也被稱為世界葡萄酒中心,每兩年一度,波爾多葡萄酒行業協會舉辦盛大的國際酒展-Vinexpo。
葡萄酒紅酒進口報關,國外的單證是很重要的部分,缺一不可。
1、官方衛生證(正本,翻譯成中文)
2、官方原產--地--證(正本)
3、成產商分析報告(正本,翻譯成中文)
4、原包裝標簽樣張(一式三份)
5、原包裝標簽中文翻譯件(需彩打,一式三份)
6、生產日期證明(正本)
葡萄酒進口報關時,需要將以上資料齊備后,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一款食品對應一個商標。如果一款食品再申請一個商標,食品的中文名稱不得相同。而如果申報的中文名稱已有重復的,需要另外起名。
葡萄酒進口注意事項:
1、葡萄酒進口手續注意事項一。
在商檢完畢后進行海關申報納稅時,要注意海關審價人員對所申報進口葡萄酒/啤酒/紅酒到岸價真實性的審查,必須提前準備一些說服性資料,以免海關不信任并且由海關定價。
2、葡萄酒進口進口手續注意事項二。
葡萄酒/啤酒/紅酒進口報關到岸手續是先商檢后報關,商檢要對貨物進行核對:包裝是否符合標準;還要對貨物文件進行審核,包括出口國出具的產--地--證、裝箱單、發票等;對于葡萄酒/啤酒/紅酒以“托”來打包包裝的,如果是采用木托,還必須審核出口國出具的“熏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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