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問答”明確,保薦機構應當為發行人選擇適當的上市標準提供專業指導,審慎推薦,并在上市保薦書中就發行人選擇的上市標準逐項說明適用理由,其中對預計市值指標,應當結合發行人報告期外部股權融資情況、可比公司在境內外市場的估值情況等進行說明。
對于發行人申請上市標準變更的處理,“審核問答”明確,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召開審議會議前,發行人因更新財務報告等情形導致不再符合申報時選定的上市標準,需要變更為其他標準的,應當及時向上交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并更新相關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項上市標準的,可以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保薦機構應當核查發行人變更上市標準的理由是否充分,就發行人新選擇的上市標準逐項說明適用理由,并就發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重新發表明確意見。
在科創板率先試點注冊制,這是進行資本市場增量改革。但注冊制的試點并不意味著降低門檻,更不意味著大批量企業集中上市。在注冊制之下,交易所會根據市場的狀況以及市場的承受能力來決定新股發行的數量,而不會出現大量的企業集中上市,從而對市場造成比較大的沖擊。在國外成熟市場,注冊制屬于比較成熟的新股發行方式,通過市場化的手段來進行新股的定價和發行,更能夠體現上市公司本身的投資價值,同時有利于引導投資者進行價值投資。
一個月意見征集期剛剛結束,科創板全部規則“法定版本”完整發布,這意味著在全國“兩會”之后科創板正式掛牌交易已無懸念。
與現行A股市場相比,新科創板、新規則都有哪些重大制度突破?通過認真仔細學習科創板+注冊制的14個相關制度文件(證監會4個+上交所1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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