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單證準備:
1. 衛生證
2. 產-地-證
3. 檢測報告
4. 自由銷售許可證
5. 成分含量
第二步:固體飲料標簽備案
首先,進口飲料經營企業到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提交下列申報文件:
1、企業備案申請表格;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印制好的中文標簽(3張): (按照現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必須在中文標簽上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于外文品名字體。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固體飲料英文標簽樣張(1套)及相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保留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標簽上必須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于外文品名字體。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5、國外商品檢驗及相關機構和組織出具的《產-地-證》正本;
6、生產廠商《飲料生產工藝流程》或者《成份鑒定分析表》正本:(只需要簡單的飲料生產工藝流程說明示意,并加蓋企業印章或負責人簽署);
7、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8、固體飲料質量檢驗檢疫報告。 以上資料齊備后,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
第三步:飲料進口單據審理
貨物到港前,需要提供以下單證的正本:
1. 進口商業發-票;
2. 詳細裝箱單(具體柜號對應的飲料各種種類的箱數,按品名、年份等區分);
3. 進口購銷合同;
4. 原-產-地-證明;
5. 原-產-地-衛生證;
6. 進口貨物標簽備案表;
7. 原標簽樣張及翻譯文/中文標簽樣張;
8. 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9. 清關單證(清關/報檢委托書,提貨證明:2份)。 注意:如果包裝貨物為木質包裝必須有“IPPC”標志
第四步:進口清關報檢:
貨物到港后我司馬上安排到船公司換單并辦理報檢、清關手續,5-7工作日內出具進口海關稅單交給收貨人繳稅。
A. 報檢部分:報檢時需提供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裝箱單、提單等單證。首次進口還需提供:
1. 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5份);
2. 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各5份)(注名產地);
3. 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向施檢部門提供檢驗報告;
4. 衛生證明文件以及貨物特殊申明證明文件,接受檢驗檢疫并辦理標簽審核。 預包裝固體飲料中文標簽樣張需按GB10344-2005《預包裝固體飲料標簽通則》要求自行制作。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飲料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B. 清關部分:先報檢后清關的流程:
1. 申請標簽和固體飲料備案(商檢局備案需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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