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成分(wt,%)應符合表1規定,化學分析按GB/T223或GB/T4336規定的方法進行。
表1 Q245R(HIC)化學成分(wt,%)
化學元素 熔煉分析 成品分析
C ≤0.20 ≤0.20
Si ≤0.35 ≤0.40
Mn 0.50-1.00 0.45-1.05
S ≤0.002 ≤0.002
P ≤0.008 ≤0.008
Alt ≥0.020 ≥0.020
Cu* ≤0.25 ≤0.25
Cr* ≤0.30 ≤0.30
Ni* ≤0.20 ≤0.20
Mo ≤0.08 ≤0.08
Nb ≤0.050 ≤0.050
V ≤0.050 ≤0.050
Ti ≤0.030 ≤0.030
Cr+Ni+Cu ≤0.60 ≤0.60
O ≤0.002 ≤0.002
Ceq <0.42
備注:1、 Ceq=C+Mn/6+(Cr+Mo+V)/5+(Ni+Cu)/15。
2、為提高性能可添加部分微量合金元素。
3、帶*元素僅供參考,不做驗收條件。
4.2 冶煉方法
鋼應由電爐或轉爐冶煉,并進行LF精煉和RH真空脫氣處理的細晶粒鎮靜鋼。
4.3 交貨狀態
鋼板以正火、四切邊狀態交貨。
4.4 力學性能
從正火鋼板上取樣,樣坯經模擬焊后熱處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取樣位置、數量和熱處理狀態見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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