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資產包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流程
王國祥律師,生于1968年,畢業于南京大學,碩士,進修于北京大學EMBA,培訓于中國政法大學。從警20年后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開始律師執業,曾獲得中國政法大學阮齊林教授、楊秀清教授、楊帆教授、劉玫教授、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李仁玉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凱湘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高其才教授等知名教授的指導,遇有疑難復雜案件時會有強大的高校法學理論資源給以支持。
王國祥律師,歷經20余年的警察生涯的歷練,深諳刑事案件當中的偵辦流程而挖掘了一套獨到的辯護切入點;透析交通事故的承辦過程中的不好規則而研發了一套凈準的代理新技巧;診斷婚姻家庭究紛中的財產定位而探討了一套析產止爭的調解好方案;熟知正地差遷過程中的黑白交錯手段而提煉了一套針對性強的安置補償計策。
王國祥律師利用自己20多年的警察體驗和雄厚的法理基礎,辦理了令老百姓拍手稱快的感動案件;同時也辦理了令差遷正地主體刻骨銘心的典型案例。
(一)協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完善資產包受讓的管理制度
1.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草擬資產包受讓管理制度、資產包受讓的內部審批機制
2.協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完善資產包受讓的管理制度。
(二)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推薦銀行的不liang資產處置項目
通過我所建立的銀行不liang資產處置的項目信息,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銀行搭橋并推薦目標項目。
(三)根據法律規定協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確定可受讓的資產包
根據現行法律和監管允可的資產管理公司可受讓的資產包范圍內,協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選擇可受讓的資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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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預收購資產包的盡職調查
1、調查債務人的工商登記資料
工商登記資料調查主要應包含以下內容:
di一,企業股東及所持股份比例,包括設立、變更等資料,了解企業的股本結構,因為很多企業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股東予以注銷。根據以往的司法解釋,被吊銷企業的股東應承擔清算責任,司法實踐中有的法院則判決股東在一定期限內未清算則承擔賠償責任,而根據新公司法相關規定,股東若怠于履行清算義務,則可能直接承擔賠償責任,被注銷企業的股東(未清算)則可能承擔償債責任。
第二,企業設立時、增資時的驗資報告等資料,審查企業股東出資是否實際出資,當然對于貨幣出資,只要驗資形式上符合規定,則一般只能認定為出資到位。但如果出資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專利等方式的,盡管驗資機構出具符合形式要件的驗資報告,也不能代表出資已到位,尚需要審查相關權利的轉讓手續是否辦理,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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