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3、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100%。
4、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5、企業經營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或銷售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優惠扶持措施:
1、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提供窗口綠色通道服務。
2、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實行年檢免實質性審查的優惠服務。
3、將“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作為創建馳名、著名商標重點培育對象,提供輔導服務;將是否被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列入著名商標認定的參考指標。
4、協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推廣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推行“訂單合同”等新型交易合同,協助企業以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進行抵押融資。
5、鼓勵和支持發展連鎖經營和分支機構,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實行優先辦理政策傾斜。
6、連續五年被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申請冠省名的注冊資金要求可降低為五百萬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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