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資產,是指權利人所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持續發揮作用并且預期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著作權的財產權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著作權資產評估對象是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權利的財產權益。
著作權財產權利種類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
與著作權有關權利包括: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權利,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的權利,廣播電臺、電視臺對其制作的廣播、電視所享有的權利以及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資產的財產權利形式包括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以及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許可使用形式包括法定許可和授權許可;授權許可形式包括專有許可、非專有許可和其他形式許可等。
資產評估師執行著作權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明確著作權資產的權利形式。當評估對象為著作權使用權時,應當明確著作權使用權的具體許可形式和許可內容。
資產評估師執行著作權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關注原創著作權和衍生著作權之間的權利關系以及著作權與有關權利之間的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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