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業技工學校學生實習就業協議書
甲方(學校) :江西工業技工學校
乙方(學生): 家長:
為適應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材的需要,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畢業就業實習。為使學校對乙方的實習工作進行有效管理、順利完成乙方的畢業實習,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1、頂崗實習時間: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2、甲方對乙方合格的學生100%推薦就業,推薦的就業單位在試用實習期間根據當地企業工資標準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不低于2500元,如甲方未能按照所承諾的方式安置就業,甲方退還乙方在校交納的全部學費。
3、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實習生管理制度和實習生守則,服從學校統一安排。遵守實習單位的有關管理規定,服從所在部門管理人員的管理。如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實習期間,應時刻要有人身安全防范意識,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如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學校協助家長做好搶救工作,并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5、在實習期間,學生不得擅自變動實習單位,否則按實習成績不合格處理。確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學生書面申請,家長同意,經班主任審核,招生就業辦公室批準。
6、學生要認真實習,圓滿完成實習任務。凡實習成績不合格或因違紀違規被實習單位取消實習資格的學校不發給畢業證書。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和乙方及乙方家長同時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家長(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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