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在申請認證過程中及獲得認證證書后,對申請人、制造商名稱及地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及型號及關鍵零部件等的更改。
 
二.CCC產品認證更改的類型
1商標更改
2由于產品命名方法的變化引起的獲證產品名稱、型號更改
3產品型號更改、不影響電器安全的內部結構(經判斷不涉及安全和電磁兼容問題)
4在證書上增加同種產品其它型號
5在證書上減少同種產品其它型號
6生產廠名稱更改,地址不變,生產廠沒有搬遷
7生產廠名稱更改,地址名稱變化,生產廠沒有搬遷
8生產廠名稱不變,地址名稱更改,生產廠沒有搬遷
9生產廠搬遷
10原申請人的名稱和/或地址更改
11原制造商的名稱和/或地址更改
12產品認證所依據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或者認證實施細則發生了變化
13明顯影響產品的設計和規范發生了變化,如電器安全結構變更或獲證產品的安全件更換
14增加適用性一致的安全件供應商
15生產廠的質量體系發生變化(例如所有權、組織機構或管理者發生了變化)
16其它
三.申請更改程序
1 持證人應認真閱讀關于認證變更的公開文件,填寫<產品認證變更申請書>,必須填寫工廠編號,以在線申請或書面申請的 方式向CQC相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對于     2.1-2.16所列的認證更改,持證人向產品認證處/分中心提出認證申請。
2 持證人除需提供<產品認證變更申請書>、原證書/原證書復印件和必要的技術資料外,還需按下列條款提交適用文件:
  符合2.1-2.4更改條件的,變更后的新證書如包含原證書信息(型號、商標),持證人需退回證書原件。
  2符合2.5-2.12更改條件的,持證人需退回證書原件。
  3符合2.1更改條件的,申請時應另外提交新申請商標的注冊證明或商標使用授權書。
  4符合2.2-2.4更改條件的,申請時應另外提交申請更改后的產品名稱、型號與原獲證產品名稱、型號間差異性聲明(正本)。
  5符合2.4更改條件的,申請時應另外提交新增型號與原獲證產品型號間差異性聲明(正本)。
  6符合2.5更改條件的,申請時應另外提交減少型號的正式說明(正本)。
  7符合2.6-2.11更改條件的,申請時應提交下列適用文件:
(一)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更名的批復;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當地企業登記機構開具的證明;
(四)地址登記機構開具的證明;
(五)其它需提交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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