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 英文名稱:Generators
發電機的形式很多,但其工作原理都基于電磁感應定律和電磁力定律。因此,其構造的一般原則是:用適當的導磁和導電材料構成互相進行電磁感應的磁路和電路,以產生電磁功率,達到能量轉換的目的。
發電機的分類可歸納如下:
發電機 : 直流發電機、交流發電機、 同步發電機、異步發電機(很少采用)
交流發電機還可分為單相發電機與三相發電機。
電能是現代社會最主要的能源之一。發電機是將其它形式的能源轉換成電能的機械設備,最早產生于第二次工業革命時期,由德國工程師西門子于1866年制成,它由水輪機、汽輪機、柴油機或其它動力機械驅動,將水流,氣流,燃料燃燒或原子核裂變產生的能量轉化為機械能傳給發電機,再由發電機轉換為電能。發電機在工農業生產,國防,科技及日常生活中有廣泛的用途。
發電機CE認證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 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移動圖片(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 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必須由總部位于歐盟成員國的認證機構才可以簽發證書。
適用指令:
機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 98/37/EC (EN 12100-1; EN 12100-2)
低電壓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EN 61400-2; EN 60034-1, EN 60204-1)
電磁兼容性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注:當輸出電壓超過1000Vac/1500Vdc時,只能申請MD/EMC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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