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歐盟RoHS2.0更新終于塵埃落定,由原來的六項管控物質: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 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變為十項管控物質,新增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簡稱鄰苯4P),此前曾在ROHS2.0中被優先列為評估物質的六溴環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質清單。該十項管控物質管控的限量均為0.1%和0.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醫療和監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醫療設備(包括體外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包括工業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指令介紹:歐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 2002/96/EC)和《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2002/95/EC).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及多溴聯苯醚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至今,歐盟共頒布了29項豁免條例。
RoHS產品范圍:
1).大型家用電器
2).小型家用電器
3).信息與通訊設備
4).消費性設備
5).照明設備
6).電子與電氣工具(大型的固定工業設備獲得豁免)
7).玩具, 休閑娛樂設備與運動器材
8).醫療裝置 (所有植入人體及受感染的產品獲得豁免)
9).監測與控制儀表
10).自動售賣機
RoHS檢測方法是什么?
A.首先用XRF進行無損篩選,快速高效,非破壞性,成本低。但干擾因素多,誤差較大。
B.微波消解、酸消解后利用AAS或ICP-AES測定Pb, Cd, Hg濃度。
C. 索氏提取后用GC-MS測定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等的濃度。
D. 利用點測試法或沸水萃取法測定無色表層Cr6+的濃度,或是用紫外可見光分光光度計按EPA3060A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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