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光谷質量獎開始申報
一、誰可以申報?
東湖高新區具有法人資格,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對東湖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者組織。具體申報條件見《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
二、有什么條件?
(一)在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并正常運行5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有一定數量的自評人員,有效運行卓越績效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評報告;
(四)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或者社會貢獻,近3年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管理水平處于同行業領先水平;
(五)光谷質量獎評獎范圍面向東湖高新區所有經營性組織,繼續鼓勵質量管理卓越的先進制造業企業、中小企業和隱形*企業申報;
(六)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重大用戶(顧客)有效投訴;
(七)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參加各級質量相關獎項評定活動無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未受到行政處罰。
三、需要什么材料?
申報企業或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光谷質量獎申報表》一式三份;(表格可登陸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政務網下載;
(二)企業(組織)簡介(3000字以內)一式三份;
(三)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編寫的自我評價報告(3-6萬字)一式三份;
(四)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證實性材料1份;
(五)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5年至2017年)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其中申報表、企業概況和自評報告等需提供電子文檔。
四、什么時候截止?
申報企業或組織應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將全部申報材料報送至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設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
五、注意事項
(一)光谷質量獎的評定程序和方法嚴格按照《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執行。
(二)對申報單位已獲得當年、評獎依據為GB/T19580的市級及以上政府質量獎的,可相應簡化評獎程序。
(三)光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不向企業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企業或組織負擔。
(五)東湖高新區各部門要做好光谷質量獎企業的培育、推薦及宣傳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優中選優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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