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標檢測中心可以進行材料的可靠性和環境試驗:
環境試驗-可進行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防護等級試驗。可做IP00-IP68的防護等級試驗。
機械試驗-可進行沖擊振動試驗,碰撞試驗,拉力試驗。
材料試驗-可進行球壓試驗,CTI 、PTI漏電起痕試驗,針焰測試,灼熱絲檢測等
灼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1:2000/ GB/T 5169.11-2006)
材料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2:2000/ GB/T 5169.12-2006)
材料的灼熱絲起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3:2000/ GB/T 5169.13-2006)
材料實驗室對測試樣品的要求如下:
試樣樣品應該有足夠大的固定尺寸的平面部分,進行試驗時受試平面保持在垂直位置。 試驗樣品可采用幾種方式制成: 壓塑,注塑或澆注,或從板材等有足夠大平面的成品部件上切割而成。
平面部分的尺寸應為: 長:≥60mm,寬(夾具內側): ≥60mm 根據本試驗的要求評定可燃性通常需要一組數量為10個的試驗樣品。
嚴酷等級
1.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 應從下列試驗溫度進行選擇 試驗溫度/℃: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2. 灼熱絲起燃性溫度(GWIT) 應從下列試驗溫度進行選擇 試驗溫度/℃:500/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試驗結果的評定
1.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結果的評定 如果試驗樣品沒有起燃或滿足下面兩個條件,則認為經受住了本試驗 a) 如果試驗樣品的火焰或灼熱線在移開灼熱絲之后的30s內熄 b) 包裝絹紙沒有起燃 如果不滿足上述兩個或兩個條件之一,則選一個較低的試驗溫度,用一個新試驗樣品重復試驗。 如果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則在選一個較高的試驗溫度,用一個新試驗樣品重復試驗。 應在試驗樣品滿足了條件a)和b)的*高試驗溫度下再重復進行試驗。 所要確定在GWFI是連續三次試驗都滿足條件a)和b)的*高試驗溫度。
2.灼熱絲起燃性溫度(GWIT) 結果的評定 應確定施加灼熱絲期間試驗樣品的起燃溫度,將比連續三次試驗均未引起試驗樣品起燃的灼熱絲頂部*高溫度高25K(900℃到960℃之間為30K)的試驗溫度記錄為 GW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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