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震損建筑加固改造前可對震損部位、構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復:
1、對拉斷或受壓屈服的受壓鋼筋,用等截面等強度的新鋼筋替換,新鋼筋與原結構鋼筋應有可靠連接;
2、對受壓破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
3、對裂縫視其寬度大小進行修復或灌漿處理。
震損建筑的抗震結構設計應考慮震損情況,選擇適當的加固方法對房屋進行抗震加固改造。
二、房屋抗震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1、面層或板墻加固: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采用水泥砂漿面層、鋼筋網砂漿面層或現澆混凝土板墻加固;
2、修補和灌漿:對已開裂的墻體,可采用壓力灌漿修補,對砌筑砂漿飽滿度差或砌筑砂漿等級強度低的墻體,可滿墻灌漿加固。
3、拆砌或增設抗震墻:對強度過低或破壞嚴重的原墻體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設抗震墻的材料可采用磚或砌塊,也可以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
4、包角或鑲邊加固:在柱、墻角或門窗洞邊用型鋼或鋼筋混凝土包角或鑲邊;柱、墻垛還可以用現澆混凝土套加固;
5、外加柱加固:在墻體交接處采用混凝土構造柱加固,柱應與圈梁、拉桿成整體,或與現澆混凝土樓、屋蓋可靠連接;
三、房屋整體性不滿足要求時,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1、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2、當縱橫墻連接較差時,可采用鋼拉桿、長錨桿、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3、樓、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的措施;
四、對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1、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加固工程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
2、隔墻無拉結或拉結不牢,可采用鑲邊、埋設鐵夾套、錨筋或鋼拉桿加固改造;
3、出屋面的煙囪、無拉結女兒墻超過規定高度時,宜拆矮或采用型鋼、鋼拉桿加固改造;
4、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承重窗間墻寬度過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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