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便攜式聽覺評估儀
1. 主要技術指標
1.1 純音聲壓:20dB. 40dB. 60dB. 80dB.四檔,各檔的聲壓標準正負5dB.
1.2 純音頻率:0.5 khz. 1 khz. 2 khz. 4 khz.四檔,各檔頻率標準正負8%。
1.3 伴有正負5hz的顫音
1.4 測聽儀工作時三只發光管呈閃爍狀態。
1.5 電氣安全性說明
a. 設備所屬的分類:內部電源供電
b.設備不具備有對除顫器放電效應的防護
c.設備不具有信號輸入部分
d.設備屬于普通型設備
e.設備不屬于AP型和APG型
f.設備運行方式:連續運行
g.設備屬于手持式設備
h.設備屬于不防進液的封閉設備
2. 外形尺寸,重量
2.1 測聽儀外形:外形呈不規則型
大尺寸:l x b x h:185mm x 75mm x70mm
2.2 測聽儀凈重量:約350g
3. 工作原理
3.1 測試工作原理
本測聽儀采用精密電子控制產生不同頻率的不同高保真純音聲壓,并伴有低頻顫音以及發光誘導刺激功能。當測聽儀離嬰幼兒一定距離時,色光誘導,發聲持續時間和反復次數等規范測試下,由醫生觀察嬰幼兒的舉止反應,判斷是否有弱聽的可能。是篩查嬰幼兒弱聽的醫學測量儀器。
3.2 電路原理簡介
本測聽儀的供電電源為2節9V可充電電源串聯而成。輸出電壓為9v 。為了節省電流,平常不用時,只給電路供電,在光觸摸開關1的作用下,邏輯控制電路接通色光驅動電路。經5Hz調制,使三色發光管發光。在聲觸摸開關的控制下,能分別產生頻率不同的純音波。同時形成顫音波形,經過精密電阻分壓組成分貝衰減器,在聲壓開關的控制下,輸出相應的db值的電器信號,由高保真放大器進行功率放大后,輸送至揚聲器發聲。
4. 使用方法
4.1 測聽儀進行嬰幼兒弱聽篩查時,需要比較安靜的房間(小于50分貝)。所使用的測聽儀必須是經聲波級校核,鑒定合格的嬰幼兒醫學測聽儀。
4.2 新生兒28-60天嬰兒
小兒處在哺乳后淺睡狀態,取平臥狀態,操作人員在耳旁適當的距離用測聽儀發聲(先左后用,雙側測試)觀察小兒是否有眨眼、驚跳、擁抱等反射(有一種反射即可),判斷反應應以三次中有兩次正常通過。如懷疑不夠準確,可做五次,有三次反應,計為正常。
4.3 4-6個月嬰兒
測試前先用三點綠色誘導光點來吸引嬰兒的注意力,以使嬰兒的目光跟隨移動的測聽儀。然后把測聽儀拿到嬰兒視野以外,從背后慢慢移嬰兒耳朵兩側,在適當的距離處發聲,嬰兒頭轉向發聲方向,說明聽到聲音。
4.4 8-9 個月嬰兒
此年齡是聽力篩查的重要年齡段,檢查者應誘導嬰兒達到一個聆聽情緒。然后將測聽儀置于嬰兒視野范圍之外適當的距離處,測試儀三次中兩次通過為正常當嬰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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