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頒布了EN62233:2008(對人體暴露于家用電器及類似用途電器電磁場的測量方法),取代EN50336:
2003+A1:2006成為新的EMF標準。CENELEC規定EN62233:2008于2008年12月1日起在其成員國內正式實施
,并與2012年12月1日起強制實施。
一、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涉及頻率≤300GHz的電磁場并定義了家用及類似器具電場強度和磁通密度的評估方法,包括測
試條件、測試距離和測試位置。
器具可裝有電動機、電熱元件或者它們的組合,可裝有電氣或者電子線路,可采用電源、電池或其他
形式的電能源供電。
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電動玩具等設備。
不打算作為家用,但普通大眾可以接近的器具或由非專業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包含本標準的范圍之內。
本標準不適用于專為重工業用途而設計的器具;固定電器安裝于建筑物上設備的一部分(如熔斷器、
斷路器、電纜和開關);廣播和電視接收器、音頻和視頻設備及電子樂器;醫療器械;個人電腦和類似
設備;無線電發射器;專為車載用途設計的器具。
本標準中描述的測量方法適用于頻率為10Hz-400kHz的電磁波。頻率高于400kHz和低于10Hz的本標準范
圍內的器具認為是符合標準要求的,而無需對被測器具進行測量,除非IEC60335系列標準中有特殊要求
。此方法不適用于不同器具之間場的比較。企業可以根據此條款的規定,判定具體的產品是否覆蓋本標
準的范圍之內。
二、定義
EN62233:2008涉及11個定義,包括:基本限值、耦合系數、傅立葉變換、快速傅立葉變換、高磁場區
、測量距離、測量位置、參考水平、響應時間、加權結果和操作距離。
相對于EN50336:2003+A1:2006,EN62233:2008在此條款中增加了5個定義,其他的幾個定義也有不
同程度的變化,請參看具體的標準描述,在此不一一列舉。
三、測試方法的選擇
對于所有的器具,當不依賴于產生的場的譜線時,標準中的5.5.2(時域評估法)的測量程序適用。此
方法為參考方法,出現爭議時必須使用。
對于產生單線譜的器具,單線譜僅包含基頻和一些諧波,標準中5.5.3(線狀譜評估方法)的測量程序
可適用。
對于只在主頻及諧波出產生磁場的器具,標準中的5.5.4(簡化測試方法)中的一種可適用。
對于整個工作周期小于1s的設備,按標準EN62311:2008中對脈沖磁場的要求進行測試。但是,測試條
件、測試距離和耦合系數在本標準中給出。
在EN50336:2003A1:2006標準中,本條款的內容包含在測試方法的內容中。在EN62233:2008中,此
內容單獨列為一個條款,更加清晰和明確,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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