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委托
1、委托人一般應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產權證明(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承租人委托應提供租賃合同;
(2)房屋原設計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竣工驗收資料等原始建房技術資料;
(3)對房屋進行改造的,應提供改造設計圖紙;
(4)對“三無”房屋、擬改造加層的房屋及達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房屋應提供有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2、根據委托人要求,確定房屋安全鑒定的內容和范圍。
3、簽訂委托鑒定書。
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雙方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被鑒定房屋名稱、地址、結構類型、層數、面積、建造年代、設計、施工單位、使用變遷、改造、裝飾裝修情況、委托鑒定的目的及內容、鑒定費用、付款方式、完成日期、雙方責任、違約責任等。
二、調查、檢測
1、調查、查勘:調查分為資料調查、現場調查及補充調查,并以房屋的施工情況、現狀及存在的質量問題為主,做到有重點的調查。要仔細查看已有的資料,并查看現場,以掌握房屋過去及目前的情況,作為制定檢測方案及對結構分析評價的依據,必要時可進行補充調查。也可采用先初步調查,后詳細調查的調查方法。資料調查與現場調查應結合進行。
(1)資料調查:仔細查閱委托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房屋原設計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等,并做好記錄。
(2)現場調查、檢測:聽取現場有關人員的介紹和意見,詢問有關問題,并做好現場調查記錄。現場調查著重記錄以下內容:
1)調查結構基本情況、形式、連接,以及荷載變化情況;
2)調查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存在的主要問題,如變形、裂縫、滲漏等病害或缺陷;受災結構的損壞程度,查勘改擴建部位或維修加固部位的結構狀況;
3)調查檢測地基基礎、柱、梁、板等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工作狀態。檢查基礎沉降情況(沉降觀測記錄)和其所處環境(必要時挖開檢查);檢測柱、梁、板有無變形、裂縫、鋼筋銹蝕等現象。
4)調查房屋的施工質量和使用狀況,如有維修、改擴建、加固或加層的,應查看其施工質量,以及改建后對整個房屋的影響。
5)調查房屋的環境條件,周圍有無空氣污染或水污染,以及污染對房屋的影響程度。
6)填寫調查檢測表。
2、補充調查檢測:對于現場調查檢測的未盡事宜、遺漏部分或需要增加數據的情況可進行補充調查檢測,補充調查檢測主要涉及個別項目或個別部位,應在現場調查檢測后盡快進行。
3、現場專項檢測:現場專項檢測要求準確、可靠,并具有一定代表性。因此,現場專項檢測應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以保證圓滿完成檢測任務。專項檢測一般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實施。
(1)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是搞好現場檢測的基礎,因而檢測前要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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