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建筑工程質量問題不斷增多,重大工程事故也是頻頻發生,重慶綦江虹橋的垮塌,云南昆祿公路的段毀,南京防洪堤的坍塌,浙江寧波某跨海大橋尚未合攏即主梁斷裂,特別是汶川地震后現場勘察的結果,設計、施工前后原材料問題大量暴露出來給全社會敲響了警鐘。同樣,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也是屢見不鮮,在遼寧省每年的房地產投訴中,大約有5%的投訴屬于房屋質量缺損問題.且有逐年攀升的跡象。而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司法鑒定也是最近幾年才出現,鑒定中的許多問題值得探討
司法鑒定的概念
司法鑒定是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案件中的某些專業性問題,按訴訟法的規定,經當事人申請,司法機關決定,或由司法機關主動決定,指派、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和國家標準,對專業性問題做出判斷并提供意見的一種核實證據的活動。依據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一條的規定,“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設計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以此,我們可以對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建筑工程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運用建筑學理論和技術,對與建筑工程質量相關的問題進行鑒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司法鑒定的主要目的之一,也就是分清誰是真正的責任承擔者。但有時,工程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發生事故時,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要分清各自的責任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機理尚不清楚,缺乏相關的技術標準。簡單的處理方法是采用排除法,設計、施工某一方面并不違反規范,則排除這方面的原因。采用這種方法可能會出現找不到責任人的情況,使得委托的當事人無法接受鑒定結論或夸大易于檢測項目的原因。以混凝土結構的裂縫為例,當無超載和地基不均勻沉降原因時,影響因素包括伸縮縫長度、配筋情況和混凝土質量,前者屬于設計問題,后者屬于施工問題。有關混凝土質量的事后檢測指標僅包括強度,對裂縫影響很大的收縮值目前尚無法現場檢測。如果設計方面滿足了規范要求。混凝土強度也是合格的,則責任人都排除了,如果強度碰巧低于設計要求,則很容易把原因全部歸結為施工方面,實際上,混凝土強度僅僅是原因之一,即使設計方面滿足規范要求,施工質量也是符合要求的,仍然可能出現裂縫。要做出合理的責任分析需要鑒定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工程經驗做主觀判斷和推論。
一般檢測單位在具體檢測實施中,具體做如下檢測工作:
1)調查房屋建筑概況:對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風格、環境,以及最終要求進行了解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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