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葡萄酒、進口紅酒報關清關的企業首先要具有這個資質:進出口權,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資質),如果提供不了,可以用我司資質進行抬頭,也可以進行雙抬頭。我司對每批酒類進口資料都進行了嚴格的審單過程,確保清關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一、商檢手續
報檢時需提供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單證,首次進口還需提供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5份)、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各5份)(注名產地)、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向施檢部門提供檢驗報告、衛生證明文件以及貨物特殊申明證明文件,接受檢驗檢疫并辦理標簽審核。預包裝飲料酒中文標簽樣張需按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要求自行制作。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二、報關手續
收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外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中英文標簽,箱單、發票、合同、通關單、付匯證明、提單、提貨單、原產地證、衛生證書、灌裝日期等。
經營單位需要資質:
1.經營紅酒營業執照
2.紅酒衛生許可證
三、單據審理
貨物到港前提供一下單證正本:
1. 發票
2. 裝箱單
3. 進口合同
4. 原產地
5. 進口貨物標簽備案表/原標簽樣張及翻譯文/中文標簽樣張/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 衛生證
7. 報關單證(報關/報檢委托書。提貨證明:2份
8.提單
9.出口商檢證書
10.自由銷售證明
11.灌裝證明
注意:如果包裝貨物為木質包裝必須有“IPPC”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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