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口操作流程:
1.貨物在海運途中時,提前辦理好收發貨人備案、中文標簽以及國外單證(提前準備國外單證、如果有問題也能及時修改;提前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則會產生很多滯箱費、碼頭費的)
2.貨物到港后,換取小提單(換單)
3.報檢(報檢過程需要審核中文標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同時備案標簽)
4.報關(海關電子審單、人工審單、海關審價、繳稅、查驗、放行)
5.將食品運至商檢監管倉庫,拆箱后,預約商檢局抽樣化驗。
6.抽樣化驗合格后,貼上中文標簽(倉庫人員貼)
7.商檢局人員檢查標簽無誤,放行
8.將食品送到您的指定地點
9.商檢部門出衛生證,即可進超市銷售
這些流程手續,都是由我公司全程辦理,您只需要負責和國外供應商協商好,相關單證準備齊全即可。
申請時的中文標簽樣張要符合以下要求:
標簽上標注的文字、圖像、符號應該清晰,標簽樣張必須以平面形式提交。
因所提交的標簽樣張要用于證書的制作,所以當標簽樣張大于A4紙或標簽所使用材料不便用于證書制作或實際包裝難以平面展示時應采用照片、掃描等形式提交,并在標簽上標明縮放比例。所提交的標簽樣張不得大于A4紙。
一、收貨人備案 我司去到貨口岸的商檢局作收貨人備案(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只需辦理一次即可,全國各口岸通用,貨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貨人備案,拿到備案號后才可以報檢;備案單位跟實際收貨人要一致,而且備案單位需要
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中文標簽備案 到商檢局作中文標簽備案。(約10個工作日完成) 凡是進口食品必須要做中文標簽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原標簽樣張及翻譯文、中文標簽樣張、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樣品兩瓶;
2. 關于食品進口中文標簽的制作,商檢局是有確切要求的,詳細資料如下:
a) 進口食品的中文標簽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必須標注內容"的規定,具體應該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原產國或地區、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方法、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 具體制作方法: 一是將上述"必須標注內容"直接印制在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的相應位置; 二是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標簽上加貼中文標簽時,將上述內容印制成面積適合的中文標簽進行加貼,應加貼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置,加貼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標簽樣張,并以平面形式掃描在A4紙上。
c) 食品進口時,加貼的位置及內容必須標簽樣張相一致。加貼的中文標簽所覆蓋的原標簽外文內容不需再進行對應翻譯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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