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市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打造創新發展、開放包容的營商環境,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現就典當行設立分支機構條件及要求修訂。
申請注冊典當行公司需要的條件
申請注冊典當行公司需要的條件
申請注冊典當行公司需要的條件
典當行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件
本著開放包容的原則,支持我市及外省市具有品牌優勢、經營規范、效益良好的典當行在津設立分支機構。典當行設立分支機構嚴格按照《典當管理辦法》要求執行,具體條件如下:
1.母公司經營典當業務三年以上,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500萬元;
2.母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
3.母公司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4.母公司應當對每個分支機構撥付不少于500萬元的營運資金;且典當行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母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含本次撥付)。
關于陽光奧美集團:
成立十六年以來,擁有豐富的行業資源,我們專注于為客戶提供港珠澳車牌、典當行申請、融資租賃注冊、融資但保注冊、私募備案,霍爾果斯公司注冊及售電公司注冊,各類許可證申請等
聯系人:肖先生 18165700717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9678號大沖商務中心B座31B
從典當行的經營范圍和規模來看,目前我國除經營動產外,還可以經營房地產和財產權利等;因此,中國的典當不僅有動產質押、財產權利質押,還有不動產抵押。
一、典當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動產質押典當業務
(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
(三)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四)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
(五)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
(六)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
市商務委審核,同意賦予天津市華夏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天津自貿試驗區分公司典當經營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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