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1簽證是一種允許在美國和中國都有機構的跨國公司從國外的母公司派遣一定層次的經理或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分支機構工作的非移民簽證。每年沒有名額限制,且簽證有效期長,具有相對的穩定性。L1簽證比B1簽證優越在簽證時間長,根據L1不同的種類,持有這種簽證的人員一般可在美國總共合法地工作生活五到七年。 
第二,L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L2簽證一起來美國。子女可在美國念小學、中學和大學,享受公費學校的優惠待遇。更重要的是,L1持有人的配偶可以美國合法工作。
第三,L1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即綠卡。雖說持有L1簽證的外國人在簽證期滿后必須離開美國,但此類簽證允許持有人有雙重意圖,即可 以有非移民和移民的雙重意圖。就像H1B工作簽證一樣,在簽證有效期間,盡管是持有非移民工作簽證,但仍可以遞交綠卡申請。跨國公司經理L1可以在美國公 司經營一年后,在運營狀況不錯的情況下提出*一優先的職業移民申請。 
第四,L1簽證持有人申請綠卡和投資移民一樣,沒有學歷上的要求,主要是看公司運行的情況,但它比投資移民門檻低,資金投入也要少得多,也不必象投資移民那樣先拿臨時有條件綠卡,兩年后再拿正式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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