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危險廢物處理回收服務
1,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2,危險廢物影響
(1)破壞生態環境。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的環境功能等級。
(2)影響人類健康。危險廢物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接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件; 長期危害包括重復接觸導致的長期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
(3)制約可持續發展。危險廢物不處理或不規范處理處置所帶來的大氣、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將會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系指未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GB 5085鑒別標準和GB 5086及GB/T15555鑒別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
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 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8978*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 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GB 8978*高允放排放濃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圍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憑廣東省環保廳頒發《廣東省危險廢棄物經營許可證》開展業務
在廣東省內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焚燒以下危險廢物
HW02醫藥廢物(廢抗菌藥、報廢藥品及過期原料、雜藥、基因類廢物)
HW03廢藥物、藥品(廢化學試劑、廢藥品、廢藥物等)
HW05木材防腐劑廢物(含苯酚、屈萘、雜酚油、螢藏、木材防腐化學品)
HW06有機溶劑廢物(廢催化劑、清洗剝離物、反應殘渣及濾渣、吸附物與載體廢物等)
HW08廢礦物油(廢機油、熱處理油、樟腦油、潤滑油(脂)、冷卻油、油回絲、廢油桶等)
HW09廢乳化液(廢皂液、乳化油混合物、乳化液(膏)、切削劑、冷卻劑、潤滑劑、拔絲劑等)
HW11精(蒸) 餾殘渣(瀝青渣、焦油渣、廢酸焦油、酚渣、精餾釜殘物、甲苯渣廢物)
HW12染料、涂料廢物(含有染料、顏料、油墨、油漆殘余物的廢棄包裝物、廢水處理污泥等)
HW13有機樹脂類廢物(氯化石蠟、含環氧化合物類、聚酯類磺酸衍生物的廢物等)
HW16感光材料廢物(廢顯影液、定影液、正負膠片、像紙、感光原料及藥品等)
HW17表面處理廢物(廢電鍍溶液、鍍槽淤渣、氧化槽、渣磷化渣、表面處理酸堿渣等)
HW21含鉻廢物(三氧化鉻、含鉻酸酐、鉀、鈉,鉻酸鋅、鉀、鈣、銀、鉛、鋇的廢物電子類危險廢物)
HW22含銅廢物(線路板、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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