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簽約經紀公司 陳星經紀人助理13544433376
(承諾均為直接與藝人聯系,可讓企業與明星之間面對面簽約,透明公開)
(代言,商業演出請聯系13544433376)
陳星(1966年5月7日),男,湖北洪湖烏林鎮青山村人。中國歌壇思鄉文化領導者、歌手。
1997年,憑借首張個人專輯《新打工謠》步入廣東樂壇。2000年,推出單曲《離家的孩子》。2004年1月,由京文唱片發行第四張專輯《同船過渡》。2007年1月6日,發行第七張專輯《北漂》。2008年3月18日,大星文化發行第八張專輯《我最愛的女人》。2009年,陳星宣布自己皈依“三寶”,并開始嘗試創作佛教音樂,發行《雙親佛》、《觀世音菩薩》、《三世因果》等佛教流行歌曲。2015年5月,陳星聯手歌手于金勝推原創對唱單曲《兄弟姐妹》。2016年6月3日受牛朝陽邀請與李曉杰、程巍一起,四大老炮兒傾情合唱電影《畫皮新娘》主題歌《美人酒》。
注:來電之前請確定好工作內容:
1、企業明確自身要求(代言年限、用于平面還是平面影視、幾次拍攝、是否需要參加企業活動、幾次、企業大體預算);
2、有無目標任選,如有是誰,我方予以報價;如沒有,我方根據預算范圍進行人選合理推薦;
3、確定最終代言人選;
4、制作工作流程,安排藝人檔期;
5、執行方案(本地/異地);
6、后期服務(代言人動態提報、預警、續約、更換)。
演出須知
一:明星演出性質
二:明星演出預算
三:明星演出地點
四:明星演出時間
五:明星演出場地
注:具體價格根據活動的性質,時間,地點,場地不同,會有所浮動
注意事項
(1)、同一個演員讓多家經紀公司去詢價,結果會導致演曾地起價。
(2)、盲目的提供演員姓名,企業不報預算,結果會導致經紀公司做無用功,企業也會墮到云里霧里。
(3)、同一行業同一品類的不同企業,使用同一個演員肖像,不要以為自己不在乎就可以,在消費者面前就會混淆企業的差異性。
(4)、 要找具有相當數量的經紀公司操作明星代言,畢竟這樣的公司具有大量的實踐經驗,處理臨時突發的狀況得心應手。
(5)、選好代言人,在執行前一定要讓中介公司制定好系統的執行方案并雙方確認。
(6)、現場執行經紀公司和企業方能夠主事的人員必須在場,針對創意、程序或許會有改動。
(7)、做好推廣的心理準備,不要把演員肖像掛在家里當婚紗照,既然投入了就得借助各種場合、各個載體進行積極的宣傳。
(8)、量體裁衣,尋找最為匹配的形象代言人和宣傳載體以免得不償失
我們合作港臺-大陸各類明星。旗下有自己簽約的藝員,我們擁有歷屆“中國有嘻哈”、“大牌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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