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雨傘的國家,從發明之日到現在至少也有 3500 多年的歷史,當時被人們稱之為“簦”。到了后魏時期,傘被用于官儀,老百姓將其稱為“羅傘”。官階大小高低不同,羅傘的大小和顏色也有所不同。皇帝出行要用黃色羅傘,以表示“蔭庇百姓”,其實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遮陽、擋風、避雨。 傘在中國誕生之后,隨著對外開放和交流的日益擴大,也就逐漸傳到了國外。日本在唐朝時先后向中國派出了 19 批“遣唐使”,多 500 余人,其中有醫師、畫師、音樂家及各方面的學者,他們到中國專門觀摩和學習中國文化,不僅把中國的歷法,天文、音樂、美術等文化帶到了日本,也 包括制傘工藝在內的多種生產技術、制造工藝帶到了日本。 1747 年,英國一位叫祖納斯的商人到中國旅行,發現中國人打著油紙傘在雨中行走,雨停后把傘一收,隨身攜帶,甚為方便,回國時便買了一把。回去后不久,正逢一個雨天,他便撐開帶回去的那把雨傘在倫敦街頭行走。按當時英國的宗教傳統認為:天上下雨是上帝的旨意,用傘遮住雨就是違反天意,是大逆不道的。漢努威因此受到嘲罵和詛咒,甚至有些人向他投擲雞蛋。但是,雨傘的好處卻人人可見,終于在一片反對聲中逐漸盛行起來。到 19 世紀中葉,雨傘成了英國人的生活必備品,而且用傘也成了英國人的一種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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