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職稱考試簡介
會計職稱考試,全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和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我國會計人員獲取職稱所必須通過的考試。共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答題形式為客觀題與主觀題結合的形式。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兩個科目的考試,才能取得初級資格。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單科累計制,單科合格成績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有效,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取得以上三個考試科目合格成績者,均可取得中級資格。
二、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1、報考初級職稱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職稱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博士學位。
3、經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考時間:4月14日-4月20月日學員可以通過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指定的網站進行個人網上考試報名,并征訂教材。通過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財政部全國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報名,否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一切后果!具體報名時間,由各省在4月10日至5月10日之間根據本省情況自行確定。
四、培訓費用:初級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
五、學習內容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必須一年內通過兩門,方可拿到證書。
《初級會計實務》:會計總論、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財務報表、成本核算等學習。
《初級經濟法》:經濟法概論、會計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流轉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律制度、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可在兩年內三門全部合格方可拿到證書。
《中級會計實務》: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財務報表、成本核算、出口業務關稅等。
《中級經濟法》:經濟法概論、會計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流轉稅法律、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買賣合同、支票、匯票、本票等。
《中級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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