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節能總體節能狀況令人堪憂,近些年大批量的高能耗建筑,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瓶頸”。眾多既有建筑未達到節能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建筑能耗影響因素極其復雜,導致從技術體系到配套法規上沒有從根本上理順相關工作。現行建筑節能標準只對建筑總量30%以下的建筑具有約束力,且標準中某些缺乏科學性的條款使標準在執行中存在漏洞;軟件的某些預測結論與標準不協調,會產生建筑節能的技術屏障,這些問題極大地制約了建筑節能工作的深入推進,給建筑節能工作帶來困惑。
一、建筑節能應以人為本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反映在居住建筑的形式和風格上。人們對建筑型式多元化和個性化的追求,必然導致建筑師對建筑立面、平面布置的個性化設計(這會導致體形系數增加)。另一方面,人們對建筑的自然采光、通透感、現代感的追求,導致建筑的窗墻比越來越大,也會使建筑單位能耗明顯增加。作為建筑開發商,市場需要什么樣的建筑,他只能順應市場需要;作為建筑設計師,既有責任引導市場,也必須敏銳地預測市場的需要,否則其設計方案必然會被開發商、市場所冷落;作為建筑節能標準制定者或建筑節能主管部門,更應該利用建筑節能的科學觀念引導市場,制定出科學的節能措施,強制地規定體形系數、窗墻比限值,結果可能會使這些規定形同虛設,甚至營造行業腐敗的溫床。因此,不能因為強調建筑節能而削弱建筑的人文藝術特征及多樣性。作為建筑節能研究者,坦率地說,如果有足夠的經濟實力,誰都愿意購買個性化設計的大體形系數的別墅;即使選擇普通商品房,也更愿購買符合自己審美意愿、房間布局合理(體形系數可能更大)、現代感和通透感強(窗墻比可能更大)的戶型。已所不欲,何必強求他人。因此,建筑節能工作者應該摒棄本位思想,尊重他人的個性化需求,順應市場發展規律,在此基礎上,利用建筑節能耗的客觀規律,科學地制定節能標準,才能更好地推進建筑節能工作。
二、建筑節能標準應以實現節能率為總體目標為依據制訂
根據標準制定者對建筑節能規律的認識不同,各國制定出的建筑節能標準存在較大的差異。在此初步以兩種原則進行歸類:*一類是以節能率相近為主要原則,如英、德、法等絕大部分歐洲國家,它們的標準規定全國統一的圍護結構傳熱系數限值,對所有區域及所有形式的建筑適用。第二類以節能率總體目標相同、不同地域分別確定不同的能耗指標為主要原則制定標準,中國是典型的代表。雖然中國的節能標準中明確規定了節能率的總體目標和圍護結構的限值等,但這些規定雖然從主觀上是為了限制建筑能耗,但客觀上限制了建筑的固有特性,也限制了標準本身的適用范圍。盡管標準條文允許其超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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