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溫變色皮革
一.      可逆感溫變色材料的變色原理和結構:
感溫變色皮革可隨溫度上升或下降而反復改變顏色。
可逆感溫變色皮革是由電子轉移型有機化合物體系制備的。電子轉移型有機化合物是一類具有特殊化學結構的有機發色體系。在特定溫度下因電子轉移使該有機物的分子結構發生變化,從而實現顏色轉變。這種變色物質不僅顏色鮮艷,而且可以實現從“有色===無色”和“無色===有色”狀態的顏色變化,其應用領域涵蓋箱包手袋、服裝、鞋類等。
 
二、 感溫變色材料的變色溫度
1、感溫變色溫度
實際上,感溫變色顏料的變色溫度不是一個溫度點,而是一個溫度區間,也就是從變色開始至變色結束所包含的溫度范圍(T0~T1)。這個溫度區間的寬度一般為4~6℃,有些變色精度較高的品種(窄區間品種,以“N”表示)其變色溫度區間較窄,只有2~3℃。
通常,我們將等速升溫過程中,變色基本完成時所對應的溫度T1定義為該感溫變色顏料的變色溫度。
 
2、感溫變色循環次數:
取少許被測變色顏料,用504環氧膠調勻,在白紙上刮樣(厚度0.05-0.08毫米)室溫20℃以上靜置一天。剪取10×30 mm紙樣。取600 mL燒杯二只,注入水。其水溫分別為被測樣品變色溫度區間上限(T1)以上5~20℃和下限(T0)以下不小于5℃(對于RF-65系列油墨,水溫分別定為T0=35℃,T1=70℃),并保持水溫。將試樣輪流浸入二個燒杯中,完成每次循環的時間為3~4秒鐘。觀察顏色變化并記錄可逆變色循環次數(通常,熱消色系列的變色循環次數大于4000—8000次)。
三、 感溫變色皮革的使用條件:
可逆感溫變色皮革本身是一個不穩定體系(穩定就難于變化),所以其耐光,耐熱,耐老化等性能遠不及普通皮革,在使用中應加以注意。
1、耐光性:
感溫變色皮革的耐光性較差,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下會很快褪色失效,因此其只適合在室內使用。應避免強烈陽光和紫外燈光的照射,這樣有利于延長變色皮革的使用壽命。
2、耐熱性:
感溫變色皮革在短時間內可耐230℃高溫(10分鐘左右).但變色顏料在發色狀態和消色狀態時的熱穩定性不同,前者的穩定性高于后者。另外當溫度高于80℃時,構成變色體系的有機物也會開始降解。因此變色皮革應避免長期在高于75℃溫度下工作。
 
四、 感溫變色皮革的保存:
本產品應置于陰涼、干燥和全避光條件下保存。由于變色顏料在發色狀態時的穩定性高于消色態,所以,變色溫度較低的品種應放在冷柜中保存。在上述條件下,絕大多數品種的變色顏料在儲存5年后其性能沒有明顯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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